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加大天津宁河区与甘肃榆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依据《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规定,现面向甘肃兰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8名。
1、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甘肃兰州所属行政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符合职位需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考试报名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具备甘肃兰州户籍且符合天津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
4.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拥有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推行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2、职位待遇
根据国家、天津和宁河区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薪资规范兑现薪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3、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职员共8名,其中卫健系统5名、教育系统3名,具体职位信息见《2019年天津宁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职位简表》。